REACH附录17新增十溴联苯醚限制条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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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17年2月,欧盟发布新法规(EU)2017/227,新增REACH附录17中十溴联苯醚(decaBDE)的限制条款。根据限制条款,2019年3月2日之后,decaBDE作为物质本身不得生产及投入市场,物品中decaBDE的含量≥0.1%不得投入市场。
详细限制条款如下:
67.十溴二苯醚(decaBDE)
CAS : 1163-19-5
EC: 214-604-9
1.2019年3月2日起作为物质本身不得生产和投入市场。
2. 以下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,且含有该物质的以下产品不得投放市场:
(a)作为另一种物质的组分;
(b)作为混合物;
(c)2019年3月2日起在物品或其部件中含量≥0.1%。
3.上述第1、2段不适用于以下情况:
(a)2027年3月2日前用于飞机的生产中;
(b)供以下情况备件的生产中:
(i)2027年3月2日前飞机的生产中;
(ii)2019年3月2日前用于属于2007/46/EC产品范围的汽车、EU 167/2013范围内的农业和林业用车辆及2006/42/EC范围内的机器的生产中。
4.上述第2(c)段不适用于以下情况:
(a)2019年3月2日前投入市场的物品;
(b)符合上述3(a)生产的飞机;
(c)符合上述3(b)生产的备件;
(d)属于2011/65/EU范围内的电子电器产品。
5.此条款中“飞机”指以下任一产品:
(a)根据欧洲(EU) No 216/2008法规颁布的型号鉴定书生产的、或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(ICAO)缔约国相关法规颁布的设计认可生产的民用飞机;或已获得由ICAO缔约国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8颁布的适航证的民用飞机;
(b)军用飞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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